时间悠悠,朝代变更,追溯过往,不变的是人。这是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南国,利用药王医术,治病救人的故事,医术可救人,救人即能救国。这会是一个越来越好的故事。与其说喜欢写故事,不如说喜欢写故事中的人物,人心,人性。本书意在交流,共同和书友一起进步。(可增进人生阅历,避免未知错误的发生,可验证,可共鸣)。老公的大棍棒太厉害毛毛虫刚步入社会工作的一位普通年轻人。突然穿越到明朝天启七年,成为十岁的流民少年,踉跄几步站稳,随后迈开步子跟上。混在流民帅们身后讨生活。一路成长,有老师教授他,有长者庇护他,有同伴敬爱他。潮起潮落几十年,犹如礁翁,坐看风云涌。前期随大流,中期扛大旗,后期定大局。
”......万人迷上窜下跳最后发现老公自己竟然是个配角?是这样一个故事,就是有个写手,设定的大了一堆人棍棒物,然后啥太厉也不管,让人害毛物自己发展,万人迷上窜下跳,最后发现自己竟然是个配角?前面黄,后面甜,文章结尾上价值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