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丝瓜草莓向日葵沉迷于群星的李明泽一觉醒来现自己穿越到了自己创造的帝国当中成为了独裁者!是统御星空?还是奴隶所有种族?亦或者全银河“烧玻璃”“陛下,达斯I行星上生了外星奴隶暴动,暴动已经席卷了全球!”“烧玻璃!统统烧玻璃!烧完再派机器人上去采矿!”某独裁者。“陛下!您的舰队已经到达默克文明的母星轨道了!默克文明已经向您投降了!”“很好!除了科学家统统变成奴隶,不愿当奴隶的就编入轨道空降军!让他们成为伟大不朽的.......炮灰”某独裁者ps:这是一篇很暴力的人类至上主义争霸小说,作者热衷于烧玻璃(往不听话的星球上扔核弹等),圣母请绕道!另:作者挖了不少坑,你看到的穿插在其中的小故事其实就是一个个弥天大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群星帝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