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曾经教导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能无故杀人,不杀无辜之人,不欺凌弱小,不仗势作恶,做人要保有原则。李思末怒目瞪着这些个接二连三送上门来作死的贱人们,握爪表示,人若犯我,我必回之!人若欺我,我必欺之!人若杀我,我必杀之!李世杰扶额,闺女,咱们还能不能愉快的做淑女啦?李思末嘟嘴叉腰表示:一切能吃、能喝、能用的东西,统统都是我的!宁抢错,莫放过!某人表示,我长的好、吃的少、会打架、会挣钱、会做饭、还会暖被窝,绝对是民国六好优质男,抢我、抢我、快抢我!*******作品书群25775334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活在民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年轻的继拇3一次雾中晨跑,让李杨来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年代。新闻上那些熟悉的人还在,但熟悉的东西却没了很多。狠人重生在娱乐至死年代,就要痛痛快快,为所欲为。开公司,做老板。捧明星,踩小人。赚大钱,当富豪。从此以后,谁也别跟我指手画脚!(实验之作,谨慎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