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回到明末,他不仅自己回去了,而且将以大学城为中心附近一大块土地都带回去了,以现代科学技术为背景,从一个小山村开始,张宇开始改变历史的走向,建立一个前所未有之新帝国。而且事情并没有张宇想象中那么简单,在不久之后张宇发现,经过时空穿梭之后自己竟然不再衰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天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办公室员工的滋味1上辈子,下乡知青沈月华在病弱中闪婚,被收了五百块钱彩礼的大舅妈,强拉着许配给了大她八岁的军人丈夫张建斌。新婚之夜后,她就有了身孕,为了参加1977年的高考,沈月华狠心从山坡上摔下,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三个月后,军人老公回来了,她冷着脸跟那人离婚,去了城里上了大学,开了公司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却因为当年流产伤了身子,这辈子无法再孕。沈月华死时身家上亿,却孤苦伶仃,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心中后悔不已。却不想,她居然重生回到了新婚之夜。她看着身边这个精壮结实、眼神犀利的男人,摸着自己平坦的腹部,决定留下这个孩子,谋得幸福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