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别人认为他是多么的屌丝,弱智,脑残……但他就是这本书的不二主角,一个可以来回穿越现代和明末的屌丝少年。一个文物贩子,一个黑帮老大,一个无利不起早的混混。但,他还是大明军统帅,一个平内乱,征海外,创立大明帝国的神王!瞧着三米高七百多公斤重的科迪亚克棕熊,刘畅拨通了电话。“喂,威廉王子吗?你放我这儿的科迪亚克棕熊已经训练好了。”“当然了,扫地收拾房间什么都会了。”“什么?你要它做饭给你吃?那还得再加两千万,对,当然是英镑。”我是一个训宠师,这是一个类似又不同于驯兽师的职业。书友群:564629692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训宠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后来,她嫁给了半年后就要病死的病秧子公主冲喜。